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同志门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不分家,全局一盘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创我区国土管理新优势。现结全上级有关精神,制订本局岗位责任制。
一、局主要职责
我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统一管理土地和城乡的地政,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工作。承办由区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和用地定额指标,并负责实施。
(三)负责对土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会有有关部门拟订土地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进行管理的监督检查,查办违法用地和非法交易案件;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城乡地籍,负责土地调查、权属确认、登记、发证、查验、统计和定级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组织地价评估和实施地价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五)组织国土资源的调查、区划、评价分析;会有关部门编制国土整治、开发、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计划;统筹协调土地整理的活动。
(六)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是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七)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按国家规定程序输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事宜。
(八)负责国土、测绘方面的科学技术、信息收集。
(九)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土地开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土地垦复基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我局下设八个国土所、八个职能股(室)和二个队(所)
(一)国土所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国土管理的规定,在上级国土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管理工作。
2、会同乡镇政府编制及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好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3、协助上级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征用,做好单位和个人用地手续审查呈批的具体业务。 4、统一管理本辖区地籍,负责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调查、审核、呈批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籍测量工作。
5、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开展日常土地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做好建设用地的核查工作;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负责本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呈批业务,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地名标志和城镇街、路、港牌的设置、更新、维护和管理;考证、搜集、整理和更新地名资料。 7、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协商及土地信访工作,确保群众上访不出本辖区,把问题处理在基层。
8、拟订本区域内土地垦复和土地整理开发计划,会有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垦复开发工作。
9、负责国土管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政策法规
10、承办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各职能股(室、队)职责
1、办公室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全局的一切事务;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秘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编报并落实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物资计划,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业务经费和建设项目投资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管工作,指导全局的统计、财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机关事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土地管理法规方面的执法监督调查研究,做好土地管理的宣传;归口管理局属企业;负责全局的车辆管理调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本局办公室及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营造一个团结、安定的办公环境。
根据工作需要,代管局和局其它职能部门印章,负责其他局内行政工作。
2、人事股职责
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局人员的计划、考核、任免、调配、离退休工作,负责办理工资、保险、奖惩(含监督错案(过错)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展我局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指导国土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3、规划地名股职责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土地管理发展战略;负责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拟订专利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规定;拟订和审核耕地补充方案和农地转用方案;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和农地用途管制。负责规划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地名档案资料,办理地名命名、更名、标志牌设置、安装和重要地名的标准化工作。
4、地籍股职责
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地籍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及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城乡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确权及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制订土地权属的管理方法;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勘定政界线工作。
5、建设用地股职责
负责统一办理我区(含城市规划区隶属茂南区管辖的镇(村))建设用地征用、划拨的审核或审批;直接办理城乡农(居)民个人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预审和可行性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建设用地有关计划;负责办理因征用土地需要“农转非”的有关事宜;负责征地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
6、信访监察股(土地监察大队)职责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咨询;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查处违法用地批地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立案处理重大违法案件,执行有关行政处罚和追究责任;负责本局对违法用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反映国土管理的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土地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诉讼,组织听证工作;开展土地行政执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土地行政执法。
7、垦复股职责
负责拟订土地后备资源、荒废土地开发垦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荒山、荒地、滩涂的农业开发计划,参与重大整治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后效预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计划和基金投放计划及使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基金的使用情况,做好基金的回收。
8、地产管理股职责
负责办理全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交易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负责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交易行为;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拟订地价政策,指导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工作;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中介机构资格和地产信息。
9、工会职责
依法协助局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设、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向局反映本局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依法保护本局职工的其他各项合法权益。
10、交易所职责
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具体业务、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签证、税费测算及代收等;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收集、储存、发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情及有关法规政策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为土地交易、洽谈、招商、展销和举办招标、拍卖会提供场所。
11、土地评估所职责
做好我区管辖范围内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土地的评估;负责非上市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征收土地税费所涉及的土地评估工作;做好地价咨询的各项工作。
12、测量队职责
负责检查、监督测绘法的贯彻实施,管理全区测绘行业;负责测量标志日常保护工作以及开展全区测绘工作。
三、领导岗位职责
(一)局长职责
1、负责局全面的工作,带领和依靠全体干部职工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抓好本局的两个文明建设。
3、深入基层,注意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区土地管理情况,积极主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和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对区政府负责。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的方法,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科学决策。 5、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注重人才培养,善于使用人才,为培养后备干部尽职尽责。
6、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
(二)书记职责
1、负责我局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有关党支部和党员建设的工作。 2、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抓好我局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主动地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我局的支部建设工作,做好本局的党员发展。 4、贯彻执行局领导班子的决议,搞好班子内部团结。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策、方针,做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执行局领导班子的决议。
2、认真对局长负责,协助局长抓好各项工作,并为做好各项工作多提建设性的建议。
3、抓好分管的工作,积极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同时协调好其他股室的工作。
5、抓好两个文明的建设,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国土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职责
1、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局制定的规章制度,抓好所内两个文明的建设。
2、负责所内全面工作,带领和依靠全所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善于总结,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重要事情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4、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土地管理情况。
5、指导和督促所内干部职工做好每一项工作,带领所内干部职工严格执法,文明管地,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6、关心所内干部职工生活,廉政勤政,团结奉献,开拓进取,奋发向上。
(二)副所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协助所长做好各项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各项工作的经验,为做好各项工作提出建议。
3、定期或不定期向所长请示汇报,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4、廉政勤政,积极进取,争当优秀积极分子。
(三)所员职责
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为做好各项工作而积极努力。
3、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和所内全体同专搞好团结,大胆对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出谋献策。
5、做好所内勤务工作。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各股(室、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股(队)长、主任、主席职责
1、负责本股(室、队、工会)的全面工作,带领和依靠本股(室、队、工会)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局的部署,负责拟定本股(室、队)年度及阶段性的工作计划。根据本股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统筹兼顾,协调分工,共同把工作做好。
3、负责组织本股(室、队)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本股(室、队)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4、定期听取本股(室、队)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情况。
5、负责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将情况综合整理,向分管领导汇报。
6、检查监督本股(室、队)工作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并模范带头遵守。
7、协调各职能股(室、队)的工作关系,搞好内部团结。
(二)副股(队)长、主任、副主席职责
1、积极协助股(队)长、主任、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各项业务工作,随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参与做好各项工作的研究,敢于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
4、上传下达,及时反映问题和请示汇报工作。
(三)股员职责
1、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参与各项政治学习和局里组织的活动,讨论积极发言,多提合理化建议。
3、工作计划性强,办事有始有终,坚持深入调查研究。
4、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办实事,成绩突出。